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生态环境与辐射防治协会《章程》规定的相关程序及条件,经自愿申请、秘书处审核,第四届一次理事会表决通过,同意嘉兴汇通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等15家单位入会。
原文pdf:关于同意嘉兴汇通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等15家新会员入会的通知
浙公网安备 3301060200089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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