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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协会认真实施对Ⅲ类射线装置相关辐射从业人员的委托考核工作
更新时间:2021/6/3 来源:
  

2021年3月12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辐射安全考核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2021年第9号):“仅从事Ⅲ类射线装置销售、使用活动的辐射工作人员无需参加集中考核,由核技术利用单位自行组织考核。”该公告发布后,省内众多核技术利用单位反映:“当前单位自行组织考核存在困难,希望委托我协会组织实施。”

我协会秉承“服务政府、服务会员、服务社会”的宗旨,为解决社会企业实际诉求,同时向管理部门反馈报备后,与核技术利用单位充分沟通,创新服务方式,开展高效优质送考上门服务。

我协会按生态环境部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实施对Ⅲ类射线装置相关辐射从业人员的委托考核工作。考前,协会提供复习资料及小程序题库练习,使考生通过学习,加强了辐射相关法律和安全防护知识,进一步提升了辐射从业人员业务素质、风险防范意识和辐射安全防护水平,同时也帮助考生提高了考核通过率;考中,协会将按考核要求编制的试卷发放现场,安排2位监考老师负责现场监考,确保考风考纪的严肃性,并拍摄考核现场照片;考后,协会进行试卷批改和成绩登记并制作考核记录说明,对成绩合格者发放考核成绩单。

截止5月底,已完成8家核技术利用单位近400人委托协会上门组织Ⅲ类射线装置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与防护考核,受到了各相关单位的好评。

主办单位:浙江省辐射防护协会
联系电话:0571-873523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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