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浙江省环境保护厅委托,根据《浙江省社会辐射环境检测机构能力评估推荐试点办法(试行)》, 本协会组织的首次社会辐射环境检测机构能力评估和公示工作已结束,现向社会公告第一批在浙江省范围内具备辐射环境检测推荐资格的机构名单。该些机构将被推荐参与部分核技术利用项目(包括销售、使用Ⅲ、IV、V类放射源,生产、销售、使用Ⅱ、Ⅲ类射线装置)的竣工验收,以及部分电磁类项目(包括110kV、220kV 输变电工程,移动通信基站)的竣工验收监测工作。
附表
第一批具备辐射环境检测推荐资格的机构名单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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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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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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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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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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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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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参与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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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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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国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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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西湖区文一路306号1201-120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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骆娉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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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向红
0571-28992136
13655819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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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辐检第1号
有效期至2018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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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核技术利用项目(包括销售、使用Ⅲ、IV、V类放射源,生产、销售、使用Ⅱ、Ⅲ类射线装置)的竣工验收,以及部分电磁类项目(包括110kV、220kV 输变电工程,移动通信基站)的竣工验收监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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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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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鼎清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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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拱墅区莫干山路1413号3号楼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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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幼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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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文静
13735491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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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辐检第2号
有效期至2018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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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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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中一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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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高新区院士路66号创业大厦1-0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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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赛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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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超军
0574-87836111
15869338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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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辐检第3号
有效期至2018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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